释义 |
法律主观: 直诉案件是没有经过 逮捕 程序而对 犯罪嫌疑人 采取 取保候审 或 监视居住 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节轻微的案件。移送起诉是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査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 证据 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 罪名 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