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权利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