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西安市按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不是说买了房就能就近入学的,需要户口也在学区内,两者缺一不可。只能按照,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区县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第二款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手续齐全的随迁子女,由市、县、区政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要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扶贫帮困工程等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要在容量许可的条件下,无条件接收学区内的随迁子女入学。确因容量限制、接收有困难的学校,由当地教育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