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起诉状应当由原告准备。原告要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准备民事起诉状,原告会写起诉状的,可以亲自书写,原告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可以委托其他人进行代写,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口头起诉,不需要写起诉状。因此,民事起诉状应当由原告本人准备,不是去其他的地方进行领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