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及继承人的顺序是由谁制定的?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分为第一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优先继承,第二顺序只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继承。血缘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密切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法律保护。特例是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后,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相同顺序中,不论血缘和性别差异,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相同的。 法律分析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实现是不不同的。被继承人死亡,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因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有着更亲近的血缘关系和更为密切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他们的继承权将依法首先得到保护。 在第一顺位继承中有一个法定的特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扩大了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应当指出的是,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尽管不同,但在相同的顺序中,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相同的,不因血缘、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比如,儿子与女儿享有的继承权是相同的,亲生子女与养子女的继承权是相同的,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也是相同的。 拓展延伸 继承人优先权与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人优先权与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的。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情况下,配偶和直系亲属(如子女、父母)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利。如果没有配偶或直系亲属,那么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可能成为继承人。然而,具体的继承顺序可能因不同的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在确定继承人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亲属关系的程度进行判断。因此,继承人的优先权和继承顺序是根据法律规定和亲属关系来决定的,以保障合法继承权益的实现。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在继承权的实现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此外,根据特例规定,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后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同一顺序中,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不受血缘和性别差异的影响。继承人的优先权和继承顺序是根据法律规定和亲属关系来确定的,以确保合法继承权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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