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支票作为一种同城结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来代替现金流通的。遗失了支票,就等于遗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集体带来经济损失。但支票毕竟不是现金,只要正确、及时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经济损失的。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支票不慎遗失,应立即到银行办理挂失止付。具体流程如下: 1、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在挂失的第二天起3天内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 3、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 4、3天期满的第二天起12天内,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 需要注意的是: (1)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 (2)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予挂失,但付款单位可以请求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