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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有哪些费用
释义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一、交通事故死亡诉讼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死亡诉讼费计算如下:案件受理费不超过一元的,每件支付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点五支付请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出庭作证的。还需要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等费用。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诉讼费缴费期限多久
    诉讼费缴费期限为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标准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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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