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付职务犯罪邮路方案的规定是哪些的呢 |
释义 | 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着力点放到基层,以基层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家庭作为重点预防宣传对象,在涉及民生民利的社保医疗、扶贫、农补、环保、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宣传活动,将政策法规与廉政理念一道送进千家万户,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 从根本上控制职务犯罪,必须加强思想层面的教育引导。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应当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决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丧失理想信念。 二是陶冶道德情操。道德以善的意志制约人的心理,支配人的行为走向。它强调责任感的内在性,力图使人们的义务观念依愿望而非法律强迫形成。我国应当注意依靠道德教育推进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公务道德,提高公职人员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是树立法治信仰。在现代社会,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规则。法治的实现,不仅需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更需要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必须依靠法治,只有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才能保证依法用权,依法监督,司法有度,才能真正建立良好的权力运行和监督秩序。 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职务犯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1、职务犯罪主体: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3、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状态。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发布会,最高法减刑新规出炉,新增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再减刑、假释。据介绍,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呈现出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依法该宽的,在减刑、假释相关规定上充分体现,对于罪行严重的,设计相应条款予以从严。 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主要内容。《规定》明确,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规定》新增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再减刑、假释。《规定》还明确了职务犯罪罪犯减刑的刑期和间隔。 死缓减刑后最低服刑时间不得少于15年 《规定》明确,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此外,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监管、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在减为无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应适当从严。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间隔时间可以。 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的刑法加大了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如增加规定,对重大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采取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根据《刑法》第(383)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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