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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纠纷中借款纠纷证据证据举证责任由谁
释义
    借款纠纷中借款证据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已经归还借款的事实,借款人应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一、医疗事故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求高人解答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患者也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
    二、什么叫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为了避免法院做出不利于己的裁判而承受的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或者抗辩事实的负担。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如果举不出证据将面临败诉的后果和风险。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就在原告一方,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就其起诉的案件与事由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则将导致其主张不能成立。
    三、借条上的签字应该由谁来完成鉴定呢
    对于出借人仅凭借条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借款事实或者借条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情况,借款人对借条上签字、盖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时,借款事实属于待证事实,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应提供笔迹比对样本。
    如果出借人提供借条及其他证据可以佐证借款事实发生时,借款人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在双方无其他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借款事实的发生可以证明当事人存在借贷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出借人已对借贷合意和借款事实完成举证责任。债务人否认借条的真实性,应当由债务人申请鉴定。负有申请鉴定义务的一方经法院分配举证责任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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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