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涉嫌诈骗,应如何维权 |
释义 | 你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借条等证据材料。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存在虚构事实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经法院审理认定构成诈骗,则在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中会判令借款人退赔你的损失。如果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或经法院审理认定借款人向你所借款项不构成诈骗,则你可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借款。 一、借款人跑路是不是构成诈骗 这通常不构成欺诈,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看看对方是否有可执行的财产,并向法院保护你的权利。 但如果他在写借据时虚构了一些事实,让你有错误的理解,他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欺诈。 在这种情况下,维权的具体效果取决于借款人是否有财产。如果以先申请财产保全。 二、诈骗型借款的认定 借贷型诈骗案件的借款人出具借条只是一个表面形式,是实现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手段。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借贷型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