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款人违约行为的分类
释义
    借款人违约的情形包括:
    1、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3、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4、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5、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6、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一、解押款写借条内容包括哪些?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借条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及身份证号码、住址;
    2、写清楚借款金额及借款支付方式;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及逾期利息等约定;
    6、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贷款入股是否违法
    贷款入股违法。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申请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投资领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或者用途声明。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1、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3、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4、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5、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6、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2: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