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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
释义
    登记离婚需要的材料: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和证明材料是哪些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证明材料需要本人的户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我只有身份证,能离婚吗
    只有身份证尚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话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如果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三、民政局星期天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民政局星期天不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办理离婚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左右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办理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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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