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法律客观: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