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社保未缴纳可否退出员工? |
释义 |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若达成一致,单位需为员工购买社保。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可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为员工申请社保登记,未登记的需缴纳相应社保费用。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若是双方存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形,员工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拓展延伸 企业社保欠缴是否会影响员工工资待遇? 企业社保欠缴对员工工资待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如果企业未及时缴纳社保,可能导致员工的社保账户出现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况。这将直接影响员工享受社保待遇的权益,可能导致在享受社保福利时出现问题。因此,建议员工及时了解企业社保缴纳情况,如发现欠缴情况,可以与企业沟通解决,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员工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支持和建议。 结语 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则由单位购买社保。如无法协商,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申请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欠缴会对员工工资和社保权益产生影响。建议员工了解企业缴纳情况,如有问题可与企业沟通解决,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咨询专业律师可获得法律支持和建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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