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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释义
    (一)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问题
    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里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够随着房子一起转移,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条款的时候,应该约定好双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的时间和地点。
    (二)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为了防止买方陷入人财两空的境地,购房者可以对购买的房产签订预告登记,这样一来,产权人就不能私下里处理该不动产了。
    (三)按揭无法顺利办理时双方的责任问题
    在买方办理二手房按揭手续的时候,可能因为买方、房子甚至银行的原因,而无法顺利办理,因此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应该明确按揭未能正常办理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问题。
    (四)买卖双方碰到冲突该如何解决
    近些年来,买卖双方因为合同内容不一致,责任不明而导致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明确出现冲突后的具体处理方法。
    一、二手房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之房产买卖事宜的《XX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大写:),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大写:),剩余房款¥(大写:)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过户日期为:)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XX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签章:
    买受方(乙方)签章:
    居间方(丙方):
    年月日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解决方式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起诉要求其交房。
    3、卖家不签收定金
    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的话,卖家就构不成违约的条件,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卖家不签收定金,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徒劳的。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卖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5、卖方直接毁约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成本过低,那么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卖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额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后,就直接不再将房产进行出售,使买方遭受损失,这时买方只能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针对此情况提出让卖方赔偿较多的违约金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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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2: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