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抵销是指互负债务的当事人,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期债务相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不能进行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