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网络查询: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单击省直养老保险信息查询,进入社会保险网站官方网站后,需要在该网页的登录窗口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会保险密码。正确输入社会保险账户才能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两项,如果因身份证姓名和档案姓名属同音字,目前需输入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上的“姓名"和“社会保障号”。初始密码是本人文件的出生年月(本人招聘、入伍或进入大学时填写的出生年月)例如,1975年8月出生的6位数,输入197508。成功登录社会保险账户后,在新页面左侧事务厅下的功能栏中,首先单击参加者的基本信息。 2、电话查询:拨打你所在地区的社保厅电话,选择2(省本级),再选择0(人工服务),按人工提示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