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是注册的分公司有法人就必须有公章、法人章和财务章,涉及纳税问题,增值税和国税是在总公司部分缴纳,地税部分要在注册地纳税。如果所有合同和财务都走总公司,则不属于分公司,只是办事处级别,就不需要单独的章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