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作为证据使用 |
释义 |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要注意以下问题: 1、当事人双方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可以申请复核; 2、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复核会加重申请人责任吗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申请复核后,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能加重申请人的责任。但复核申请的前提必须在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完成后,若责任人对于该认定有异议,方可提出复核申请。同时,应在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申请中注明其理由及主要证据待其审核。 二、一般地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什么时候可以生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生效时间是:当事人在法定的复核期限内,没有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认定为已经生效。生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没有足以推翻它的证据,就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 三、事故认定书签字一个月后反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了还能反悔。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要通过交警来处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断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次要责任方、无责任方等,如果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即使签了字也是可以反悔的。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能否被交警部门采纳或被法院采信,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有证据证明该认定书存在明显不当或对事实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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