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撤诉,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 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原告在 诉讼过程中 ,可以依法行使该项权利。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不能 违反法律规定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离婚案撤诉一般不会损害社会利益,除非是被威胁,因此,原告一般可以撤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