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公务员的登记补登政策,2016年6月之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公务员登记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各机关对照登记政策和条件,认真对近几年已登记人员的情况进行复核,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符合日常登记范围未进行登记的人员,要及时补登,并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对一些人员的年龄、工龄、学历、职务等基础信息不完整的,要认真甄别并及时进行信息修正。省公务员主管部门2011年6月底前将抽查省辖市开展公务员登记自查工作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