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迁出房屋怎么办 |
释义 |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迁出房屋,出租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迁出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现实中,有的部分承租人,特别是从事经营性业务的,由于生意不好或由于其他原因,可能一走了之,走时房屋内还有部分遗留物品,很多情况下,出租人不知道承租人的去向,也无法到法院起诉。这时,出租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后,自行将房屋收回,但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拍照、录像),将屋内物品一一登记存放。 一、租房合同有效期最长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二、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双方的情况,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应在合同中注明; 2、房屋的具体情况,说明房屋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个房间的道路;住房面积;住房装修,简要说明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卫生间装修;配备设施设备; 3、房屋用途,房屋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其他人共同居住;房屋是只能用于居住,还是可以用于办公室等其他用途; 4、租赁期限在合同中约定。在此期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房屋,承租人不得放弃房屋出租其他房屋。到期后,承租人将房屋退还给出租人。如承租人想继续租房,应提前通知出租人; 5、房屋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6、房屋状况变化。承租人应爱护房屋和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扩建或增加; 7、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考虑可能的违规行为,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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