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给的彩礼不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
释义 | 男方给的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取得的,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可以要求返还。当出现以下情形的时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未共同生活的; 3、男方因赠送彩礼造成男方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 一、离婚彩礼钱法律上如何去处理 法律上对离婚时彩礼的处理是: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一般离婚时不予退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之一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结婚彩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彩礼,无特殊约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 法律规定彩礼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彩礼 离婚彩礼一般是不用分割的,因为彩礼一般是男方在结婚前对女方的一种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但是在法定条件下,需要返还,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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