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会成立条件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一般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五人至十九人;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职工代表。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