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成立条件是: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犯罪客体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财产所有权;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