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租房未签合同的风险谁承担?
释义
    租房双方未签订合同会导致双方都遭受损失。房东可能再次出售房屋,租客无法获得保障,可能遭受经济损失。同时,租客损坏房屋设施也无法被要求赔偿。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包括当事人信息、物品、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租赁合同是其中一种类型,若租赁期超过六个月,应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没签合同租房双方都吃亏。
    租房不签合同,房东就有可能将房子再次出售给第三个人,没有合同的保障,势必对房客不利,利益受到损失,而平时租客要是将室内家具家电损坏了,房东也没有依据要求房客赔偿,也将导致利益损失。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分类: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保证合同;
    6、租赁合同;
    7、融资租赁合同;
    8、保理合同;
    9、承揽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
    11、运输合同;
    12、技术合同;
    13、保管合同;
    14、仓储合同;
    15、委托合同;
    16、物业服务合同;
    17、行纪合同;
    18、中介合同;
    19、合伙合同。
    合同的责任有: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未生效的缔约阶段,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基于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3、违约责任,是指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结语
    租房双方若未签订合同,将面临双重损失。房东可能再次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缺乏合同保障对租客不利,导致利益损失。同时,租客若损坏室内物品,房东也难以要求赔偿,进一步损害双方利益。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内容。租赁合同是其中一种类型,它规定了租赁期限和双方的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6: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