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 |
释义 | 一、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 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 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7、其他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一、连带责任保证和普通保证的区别和区别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二、法律规定连带债务人与被保证人可以一人吗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一人,只要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即可。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保证人应当是合格的保证主体。包括法律允许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因此,只要符合规定,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一人。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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