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有风险的吗 |
释义 |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下:一是未签订的合同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发生就业行为,与员工形成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单位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律义务。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终止或者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部分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解雇员工)导致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解雇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有些地方甚至规定当按照应得失业保险待遇的两倍进行赔偿。第四,员工可以随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规定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要求员工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第六,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即单位必须对所谓的商业秘密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不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很难证明哪些是商业秘密,是否对其所谓的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七、未签订劳动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给予罚款。例如,规定给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给予每人500元至1000元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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