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构成行贿的最新标准是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向3人以上行贿的;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其他严重的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