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金额情节区分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1、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以下情形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2、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以下情形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一、涉嫌行贿罪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涉嫌行贿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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