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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用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释义
    临时用工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临时用工合同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首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期限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而最体现这种用工方式灵活之处的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资双方还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确立劳动关系而不必要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临时工能够随便辞退吗
    临时工不能随便辞退。如果不具有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需要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后,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临时工被用人单位辞退后,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只是针对正式工而言的,跟临时工没有任何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办理离职手续,还需要再就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办理,再入职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尽量写好辞职申请书,注明辞职原因交付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在离职时和单位搞得不愉快,如果单位开出辞退文件,那么会有一定的影响;
    2、解除合同的时间要注明,一定要注明合同终止时间,也就是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准确时间,在这个时间里办理完相关手续,并且完成工资结算等事宜。时间应该一致,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后;
    3、解除合同有经济赔偿,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单位提出不再进行合同续签,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款,一般是按照工作一年核算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如果执意离职,并且有证明材料,那么单位可以不同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款;
    4、解除合同协议书必须签,解除合同本身也是一个双方之间的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员工与单位解除合同进行了法律上的明确,离职时务必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避免有不必要的麻烦,影响自身的下一步发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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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9: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