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诉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等等。 案由:列明案件罪名。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事实与理由: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案件情况,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 证据来源:提交相应的证据。 最后写清自诉人和落款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二条 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