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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存疑不诉的结果是什么?
释义
    律师解析:
    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后,应当公开宣布并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如果有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财产,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当符合起诉条件时,检察院可以重新起诉。被害人若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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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