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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化工监护人的职责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作业前职责
    1. 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情况、作 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在作业证上签名,并配带“监护人”袖章标志。
    2. 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票证,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作业票证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证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 业。对作业票证办理手续不完备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应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落实;对相关安全措施有异议或认为不完善的应向作业项目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提出,在确认安全措施均可 靠后,方可允许作业。
    3. 监护人在作业前应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预备好应急救援处理工具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4. 动火作业监护人在动火前,应重点检查系统置换、隔离、周围易燃物的清除、消防 器材等的落实情况,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现场备用的消防水管、蒸汽、灭火器材不准 挪作他用,发生意外火险时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单位和安环部报告。
    5. 设备内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置换、通风、电源有效切断、安全照明和防 护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并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信号,时刻与设备内作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 作业人员情况。如设备内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先做好自身防护方可进入设备内。
    6. 高处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搭设绑扎是否符合 安全要求等的落实情况,并视情况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方式。
    7. 吊装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警戒标志、吊装工用具的落实以及现场环境 等情况。
    8. 盲板抽堵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作业点周围环境、盲板质量、防护措施的落 实情况。
    9. 设备检修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设备清洗置换、断电验电等 的落实情况。
    作业中职责
    1. 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开监护岗位、脱岗,监护过程中,不准兼作其他 工作。确需离开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暂停作业或由其他人员代为监护,并向代理监护 人交代好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更换监护人必须在票证上交接签 字。
    2. 督促作业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并搞好个人防护,及时 纠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章作业考核处罚。对性质严重 的违章作业和行为,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车间和安环部。
    3. 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作业人员作业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或对作业人员的人身 安全有威胁的危险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采取措施。在确认异常情况或危险因素消除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继续作业。
    4. 监护人必须随时保持与操作工、当班班长及施工人员的联系。作业前应与作业人员明确联络的方式方法,统一联系信号。如遇生产故障、危化品排放等紧急情况要迅速通知作 业人员撤离。
    作业结束后职责
    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做好“三清”工作。检查作业项目是否有遗漏,因作业需要拆 移的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清理现场工器具、杂物垃圾,清除遗留危险因素后,及时联系 作业点所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和试车,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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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