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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对外投资是否有限制?
释义
    公司对外投资是有限制的,限制如下:
    (1)公司对外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里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即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因此,综合《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之规定,公司(包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外投资企业时,除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其他的公司都是可以成为无限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数额由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小规模企业需要财务负责人多一个人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法定代表人同时备具财务能力,会很多具有或实际履行着财务负责人的角色。但出具的相关对外书面文书、会计报告、财务档案等,一定不要留下这些“不合规不合法”的管理痕迹,以免以后麻烦。
    二、合伙企业投资人有哪些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即当该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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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2: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