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并考虑方便生活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将他人所有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在财产分配中,应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例如在财产份额上适当地给予女方更多分配,或者在财产种类上分配某些生活必需品。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生活需要,并尽量方便生活。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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