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家庭财产分割包括哪些情形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家庭财产分割的情形,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和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个人名义的债务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家庭财产分割包括哪些情形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两种情形,其中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具体内容如下: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家庭财产分割涵盖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种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等。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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