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风险纳税人如何解除 |
释义 | 风险纳税人解除,需联系所属税局或税局驻点人员查询原因,根据税局要求进行相关处理。具体步骤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首要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你专票上抵扣的税额全部要转出。不要觉得冤枉,毕竟国税局没有收到开票方的申报税额,所以受票方自然也不能抵。 2、企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说明企业在税负率及相关财务指标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找专管员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纳税人的风险等级一般会被分为4个等级: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公司企业如果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话说明企业在财务指标上出现了一些问题。 变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企业盲目纳税: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忘缴或少缴了税,或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知无故多缴纳了税款。 2、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少纳税,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罚款,多交滞纳金,降低纳税企业的信誉等不良后果,不仅企业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财务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税法使用不当,盲目交税,多纳税款,增加不必要的税务成本,而导致企业利润的流失。 3、企业取得了“异常凭证”: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等原因,导致企业可能和“走逃企业”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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