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当前法律规定,罪犯在执行死刑前,医务人员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严格把握执行死刑的时间,保证罪犯身体健康,不得对罪犯进行体罚、侮辱和虐待等行为。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死囚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进行改变原判的任何形式的复议,包括申请保外就医。因此,执行死刑的死囚并没有接受医疗治疗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罪犯在实施前,应当进行健康检查,严格把握实施时间,保证罪犯身体健康。实施时不得对罪犯进行体罚、侮辱和虐待等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94条:“对已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提出的任何形式的复议,均不得改变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