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如何应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
释义 | 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可选择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应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破裂,应判决离婚。感情破裂情形包括重婚、遗弃、家暴、吸毒、赌博等。诉讼离婚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庭审和生效阶段。通常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开庭,若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院经审理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遗弃,家暴,吸毒,赌博等。 一、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程序为: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后,经上诉期,未上诉的,即为生效。 三、诉讼离婚在哪里开庭 诉讼离婚通常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开庭,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结语 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院经审理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遗弃,家暴,吸毒,赌博等。诉讼离婚的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庭审和生效阶段。开庭通常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但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能在经常居住地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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