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据了解,“场所码”应用范围包括七大场所,分别为各类检疫站(点)和全市各交通要道(含高铁站、火车站)出入口,各类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场所,各类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冷链食品、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场所,各宾馆、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药门店、文旅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家、省、市驻军及武警部队各有关单位,其他需要开展人员管控的场所。 使用“场所码”时,场所负责人需要登录“咱的驻马店”App申请各自的“场所码”,打印张贴在各场所出入口,并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每位进入该场所的民众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进行信息登记。 据了解,全市推广使用“场所码”,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和各领域、各行业部门即日起迅速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为防控工作赢得先机。 所有人员进入场所时需查验“河南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场所码”个人信息,凡发现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人员,立即报告所属县区。相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多措并举推进,加大对“场所码”推行使用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工作。(本报记者) 广大党员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要熟悉吃透政策,主动带头、率先申领,带动全市人民积极参与。 市疫情防控督查督导组、各专责组将及时对“场所码”推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县区、单位(部门)及时通报整改,确保1月13日前实现全市“场所码”全覆盖。(本报记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5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对违反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规定,不落实“场所码”制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的,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