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转让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抵押、担保性预售等方式。银行保函是一种最常见、非常有效的担保方式,可以为受让方提供保障。抵押可以提供其他财产或公司股权。担保性预售可将房屋做抵押。股权回购也是一种选择。(1) 银行保函是一种最常见、非常有效的担保方式。如果股权转让方能委托银行为其开具一份受益人为受让方的银行保函,并要求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可以说股权受让方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了万无一失的保证。 (2) 股权转让方可以提供其其他财产为抵押,或者用其所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做质押。 (3) 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可以提供财产抵押或者承诺连带责任保证。 (4) 股权转让方可以以其项目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且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5) 如果项目公司项目已开发到预售条件,则可以将达到预售条件的房屋做抵押。一般情况下,这种未涉及产权过户手续,可以不用缴纳与房屋交易有关的税费。 (6) 股权回购。《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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