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14日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成立,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解决方案,经数载春秋历练和积淀丰来律师团队已发展成为一家团队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机构。 纵观律师事务所普遍采用的分散、单打独斗式管理制度,已不利于律师事务所内部专业化分工、不利于律师间的业务合作和律师的培养、妨碍事务所自律功能与权威的发挥、阻碍律师事务所的自我发展、对律师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