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政审会查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就算是不填亲属,没有例外也是要依法调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征兵政审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