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职后用人 单位不发工资 的,在一年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工资发放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可以 诉讼时效期间 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 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四款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因 拖欠劳动报酬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