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人民法院所出具的判决书是永久有效的,但根据判决书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