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出现或终止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的时间是出生,终止的时间是死亡。也就是说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生命存续时间相一致。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一、遗嘱对胎儿是否应保留份额 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对于未出世的胎儿谁享有赔偿请求权?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不享有赔偿请求权。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他人侵犯了此项权利,则胎儿的母亲可以在胎儿出生后代为行使赔偿请求权。 三、配偶死亡怎么解除婚姻? 配偶死亡解除婚姻的方式: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状态自动解除,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死亡一方重新出现,则婚姻关系自动恢复,除非一方已再婚。 公民死亡后,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自然终止,婚姻关系自然也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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