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婚姻关系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抚养原则,哺乳期内子女应随母亲抚养。但对于不用母乳喂养的孩子,离婚时抚养归属如何确定?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特殊情况时可随父亲生活。《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不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对于不用母乳喂养的孩子,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的抚养归属需考虑多个因素,如母亲的健康状况、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未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而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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