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籍人士结婚登记流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惠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男女双方需共同到该处申请,并提交《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当事人需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并宣读本人的声明书。此外,还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 法律分析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惠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结语 申请结婚登记或补办登记,请遵循相关规定,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同时,申请结婚登记时需要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声明。提交相关证件和照片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对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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