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平迁户口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成都市居民进行户口迁移需要满足在本人及直系亲属合法固定的住所内登记户口和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条件。如有多套住房,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成都户口平迁需要的资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 法律分析 1. 成都市居民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户口迁移:a) 在本人及直系亲属合法固定的住所内登记户口;b)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在迁入地区有房,无论是成都主城区还是郊县户口,都可以直接平迁。 二、成都户口平迁需要的资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三、成都户口平迁需要注意的问题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按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对于成都户口平迁,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1. 身份证:迁移人、接收人的身份证; 2. 户口簿: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 房屋产权证: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或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婚姻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或已婚伴侣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子女出生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或已婚伴侣的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 双方本人均需到场办理,并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另外,根据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暂住证、租赁证等。若申请人对所需资料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以免因准备不足而影响迁移进度。 结语 成都市居民进行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本人及直系亲属合法固定的住所内登记户口,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成都户口平迁需要的资料包括: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按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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